简介
代理上市公司与成长型公司、投资者与承销商
德信(Fredrikson & Byron) 证券业务部为美国及海外的上市公 司、风险投资阶段与初始阶段的客户提供金融和证券交易方面的咨询。该业务部还代理经纪商、投资顾问在证券承销方面的服务;代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的合规事宜;并与诉讼部门合作,为诉讼和仲裁提供代理服务。
我们的证券业务组可以在私募融资和公开融资活动中为发行人、承销人和销售代理提供代办服务,并帮助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满足报告义务以及其他管理性义务的要求。”
本事务所的证券律师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客户代理各类证券事宜,包括公司和投资者购买和销售证券、合并和收购、债务证券和股权证券的公募和私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联邦及州证券法律的合规、委托书征求,上市要求的合规等。
虽然本事务所的许多客户都位于明尼苏达州和美国上中西部地区,但我们也为国际性的上市公司提供代理服务。本事务所的客户包括各行各业的成熟公司和成长型公司,涉及行业如医疗器械与技术、制造、分销、软件开发、生物技术,金融服务和零售等。
本事务所的证券业务部和公司管理部紧密合作,根据证券和公司法为客户提供有关官员和董事法律责任的咨询。在2007年《企业董事会成员》杂志的年度调查中,上市公司的董事将 Fredrikson & Byron 列入双城前五名。
本事务所的律师定期出版和发表有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和证券上市要求的信息,包括近期因《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而发生的变化。我们根据新的规章环境为上市公司客户提供各方面的咨询,包括董事会和委员会的组成、审计委员会职责、委员会章程与道德准则、官员证明、公布非国际公认会计原则财务衡量指标、受禁交易、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和执法。
本事务所的证券业务同样还包括为经纪商、投资者及股东解决诉讼和争端。本事务所证券业务部的成员担任“金融业监管会”的仲裁员、“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的受托人,以及负责起草公司和证券法规的委员会成员。
证券法律活动
- 证券的公募和私募
- 代理公司收购、转让、合并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定期报告
- 股东交流和委托书征求
- 实质所有权报告
- 遵守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AMEX的上市要求
- 承销和其他金融协议谈判
- 代表独立公司股东
- 争议的解决,仲裁与诉讼
- FTC预收购通知要求
代表性客户
- 上市公司与控股公司
- 成长型公司
- 私营公司
- 经纪商与承销商
- 股东
- 董事会和特别委员会
- 战略与风险投资者
- 私人投资公司和顾问
工作经历
主要律师
Ryan C. Brauer
Amber S. Brown
Harleigh E. Brown
Steven J. Dickinson
Scott J. Dorfman
Elizabeth M. Dunshee
David C. Grorud
John R. Houston
Beau J. Hurtig
Leigh-Erin Irons
Jenna K. Jenson
Thomas A. Judd
Ruilin Li
Kimberly A. Lowe
Eric O. Madson
Erik E. Malinowski
Nola A. McNeally
Christopher J. Melsha
Ryan G. Miest
Brian G. Moore
Barbara Müller
Sean M. Nagle
Timothy R. Nelson
Andrew M. Nick
Robert K. Ranum
Melodie R. Rose, Chair
Alexander Rosenstein
John A. Satorius
James H. Snelson
Kevin S. Spreng
Thomas F. Steichen
John H. Stout
Mark H. Tranovich
John F. Wurm
Daniel A. Yarano
Todd E. Zimmerman
支持律师
Thomas B. Archbold
Emily E. Duke
Zachary D. Olson
Simon C. Roo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