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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理念与工作方法
在Fredrikson & Byron律师事务所,我们以敏锐的商业才智和企业家的思维方式投身工作,以商业顾问、战略伙伴和法律顾问的身份服务客户,从而为企业打造了“商法合一”的形象。自1948年以来,我们便成为客户在减少法律风险、增加商业利润方面(包括诉讼领域)值得信赖的伙伴。
不论是房地产和医疗事项,还是企业和知识产权业务,我们在各服务领域都采取一种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态度。这种意识使我们牢记从客户角度和法律角度两方面处理各种情况,着眼于为当事双方解决法律冲突,而不只是作为律师赢得诉讼。
业务领域
工作经历
事务所背景及业务能力
Fredrikson & Byron律师事务所1948年成立于明尼阿波利斯。经过不断发展,逐渐成为拥有200多名律师、涉及30个服务领域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我们为广大的上市和非上市企业、金融机构、市政当局、专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营利性组织、商业协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提供服务。客户包括在世界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新兴公司、中小型公司、家族企业,以及国内和国际公司等。
我们通过在明尼阿波利斯、爱荷华州、伦敦和墨西哥蒙特雷的办事处,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还通过国际业务组提供国际法律服务。虽然在我们的业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提供本地和地区性服务,但我们也拥有大量的国际客户。在一些复杂的国际法律事务中,我们的能力得到了客户的信赖。对于一些我们不太熟悉的特定地区,我们也能快速有效地了解当地情况;同时,我们的律师已在全球各处建立了广泛的法律联系网络,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和信息来源。
我们非常关注客户及其不断变化的需求,因此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例如,对于许多客户来说,为了增强其运营能力、提高产量、改进基础设施,制定长期战略和体系变得日益重要。我们提供各种辅助服务以满足这种需求。这些创新性的非法律服务将我们的客户与拥有特定领域(如医疗保健、人力资源等领域)最新知识的战略家和顾问联系起来。他们的工作将与Fredrikson & Byron律师的工作相辅相承。
我们同样致力于帮助那些无力承担法律服务的个人和非营利性组织。对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的承诺是我们经营特点和哲学理念的重要体现。事实上,Fredrikson是美国首批签署ABA《律师事务所声明》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这项声明要求各大律师事务所每年至少将其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三贡献给公益事业。
